
溫氏股份董事長溫志芬的辦公室長期掛著一幅字畫,上書“發揮自身的能力,于社會有點作為”。在這位國家級龍頭企業掌舵人看來,這是公司創始人溫北英所秉持的企業初心,也是溫氏股份至今仍秉承的初心。
成立于1983年的溫氏股份,1986年開始采用“公司+農戶”的模式進行生產,到2017年,在全國已經有5.54萬個合作農戶(家庭農場)。近十年(2008-2017年),溫氏合作家庭農場獲利超400億元。
在第十四屆中國農村發展論壇的與會專家們看來,“溫氏模式”有力地帶動了農戶發展,并通過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讓農戶共享發展成果。在鄉村振興中,“溫氏模式”值得推廣。

中國農業大學原校長柯炳生在貴州深入調研“溫氏模式”后,對“溫氏模式”贊不絕口,認為“是企業帶動小農戶對接大市場的成功樣本,非常符合我國國情”。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張曉山特意深入調研了溫氏股份在貴州的養殖基地。在他看來,溫氏股份在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方面有著先行先試的成功經驗,把“公司+農戶”的合作模式升級為“公司+家庭農場”的新模式,意味著合作農戶的生產規模擴大,標準化程度加強,實際上是讓小規模農戶向新型職業農民轉化。
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名譽院長徐勇用“共生關系的典范”來形容溫氏股份和其養殖戶的關系。在他看來,小農戶有精耕細作、自我負責的天然優勢,企業則有集聚現代要素的天然優勢,兩種優勢疊加共生,兩者獲得共同發展。

“‘公司+農戶’這個模式的關鍵點是公司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溫志芬指出,即使在最危難的時候,溫氏股份也信守承諾,承擔市場風險。如2017年,盡管溫氏股份養禽業虧損約20億元,但合作養戶的收益仍達到14億元。
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能否實現有機銜接,關鍵是利益聯結機制是否緊密,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種養戶的收入是否能不斷增加。在張曉山看來,“溫氏模式”的分配機制不僅考慮股東、員工和客戶的利益,也注重養殖戶的利益。
柯炳生強調,企業的收益不是搶農民的收入,“而是把這個餅做大,分配的時候要有一個合理分配的機制”。

溫氏股份采取“溫氏模式”在全國各地開展精準扶貧,通過投資養殖項目,創造就業機會,提高貧困戶的專業技能,讓貧困戶成為合作農戶,或者聘請貧困戶做一些簡單的非技能工作,增加貧困戶收入或者將項目的收益分給貧困戶,從而達到精準脫貧的效果。“溫氏模式”在全國農村地區的精準扶貧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張曉山看來,最能體現溫氏股份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地方是,“溫氏模式”讓部分養殖戶成為創業者和潛在的農業企業家,這是“溫氏模式”對社會、對農業、對農村很大的貢獻,“‘溫氏模式’有可能成為農業企業家的孵化器,促使合作農戶由單純的生產主體逐漸成為市場主體”。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近年監測全國3000家家庭農場,該所黨委書記杜志雄指出,監測結果表明,很多家庭農場都自覺或不自覺地為周邊的小農戶提供生產服務,逐漸成為市場主體。
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院長鄧大才曾在廣東對溫氏股份進行深入調研,在他看來,“溫氏模式”是一種建設性的模式,不僅發展農業,也建設農村,還培育農民,“且參與到村莊的治理,作為一種治理主體經營村莊,是最高級的企業下鄉模式”。